由PwC於2019年所發表的《2019-2023年全球娛樂暨媒體產業展望》中,其定義的娛樂媒體產業包含:圖書、B2B中介媒體、電影、數據流量 (來自各種終端裝置和內容的網路流量)、網際網路服務、網路廣告、音樂、廣播及播客(podcasts)、報紙及消費性雜誌、OTT影音串流、家外廣告、傳統電視與家庭由PwC於2019年所發表的《2019-2023年全球娛樂暨媒體產業展望》中,其定義的娛樂媒體產業包含:圖書、B2B中介媒體、電影、數據流量 (來自各種終端裝置和內容的網路流量)、網際網路服務、網路廣告、音樂、廣播及播客(podcasts)、報紙及消費性雜誌、OTT影音串流、家外廣告、傳統電視與家庭由PwC於2019年所發表的《2019-2023年全球娛樂暨媒體產業展望》中,其定義的娛樂媒體產業包含:圖書、B2B中介媒體、電影、數據流量 (來自各種終端裝置和內容的網路流量)、網際網路服務、網路廣告、音樂、廣播及播客(podcasts)、報紙及消費性雜誌、OTT影音串流、家外廣告、傳統電視與家庭